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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法与用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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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古以来,历代医家都十分重视方剂的正确用法。方剂的正确运用,与发挥其疗效,以及安全用药密切相关。现将用法、用量,用药禁忌概述如下:
用法
1.口服:是目前最常用的主要用药方法。汤药服用法是,取一次剂量盛于砂罐或搪瓷缸内,加水250ml,置温火上煎煮至2/3,根据病情温服或凉服;汤药按药物性质,采取不同煎法。一般芳香性药物煎煮时间宜短,以免成分挥发散失过多,如红花、丁香等;矿物药、贝壳之类则应久熬,连渣全服;含有熊胆等易溶性贵重药的汤剂,先将一般药物煎后才加贵重药物。散、丸药服用法是,清热方用凉开水或白糖水送服;治寒症方用温开水或蜂蜜水送服。
2.徐:将药方与白酒、蛋清或醋等调和成糊状敷于患处,多用于无名肿块、外伤等症。
3.抹:将药与动物或植物油调和成液状擦于患处,多用于皮肤病、创伤等症。
4.洗:将药用水煎后用药液反复洗患处,适用于皮肤病、无名肿块等症。
5.吹喉:将药细粉,用细管吹入口腔内,用于口腔、喉部疾病。
6.尼如哈:将药液灌入直肠或用锭剂塞入肛门,通过直肠吸收治疗疾病的方法,多用于赫依病和下身疾病。
7.滴:将药物细粉用酥油或水煎成液状,用澄清液滴眼、鼻、耳的方法,用于眼、鼻、耳部疾患。
8.漱口:将药用水煎后,取澄清液反复漱口,多用于口腔疾病。
9.鼻吸:将药研细取少许吸入鼻的方法,多用于头部疾病。
10.熏:将药方撤于无烟温火上,用药烟祛除病邪,多用于昏迷急救、环境消毒等。
11.药浴:将药物加大量水煎煮后,全身洗浴或局部浸泡,多用于黄水病、游痛证、皮肤病。
12.烫:将药物炒热,布包,热贸患处或特定穴位,多用于胃肠痉挛、风湿痹证等症。
13.撤:将药研细末撤在患处,用于创伤出血、脓疡等症。
用量
指成人服用的一次剂量。确定剂量,蒙医注重根据患者的年龄、性别、体质强弱、病情轻重,以及所 用药物的性质和作用强度来全面考虑确定。一般是年老体弱者、妇女适当低于成人量;小儿五岁以下通常用成人量的l/4;6一15岁用成人量的l/2;重病者适当加量。毒剧药,初时剂量宜少,视病情逐渐增加至常用量。一般成人的常用量为汤剂3-5g,散剂1.5-3g,丸剂黄豆粒大则9一15粒,绿豆粒大则3-9粒,蜜丸则l丸。
用药禁忌
1.据病症禁忌:方剂虽是多味药配伍组成,但其有综合性能,有一定的应用范畴,也有用药禁忌,如炽热症忌镇赫依药方;热症忌以石榴为主的药方;月经过多忌活血化瘀药方;外用方忌内服等。
2.据体质禁忌:据患者体质即孕妇、年老体弱者、幼儿忌用某些方剂。对孕妇禁用毒剧药、泻剂、破痞剂、活血化瘀剂、利尿剂、催产剂等。对年老体弱者、幼儿慎用毒剧药、泻剂。
3.用药期间禁忌:在用药期间忌食生冷、辛味极强、极寒热性、不易消化、特有刺激性食物。治赫依病期间,忌食山羊肉、养麦面、浓茶等轻糙性饮食;治希拉病期间,忌食绵羊肉、蜂蜜等腻、温性饮食;治巴达干病期间忌食豆类等凉性饮食;治皮肤病期间忌食动物头蹄、内脏、鱼虾肉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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